药物副反应: 一般抗精神病药有一些副反应,大多数的副作用是极少见且是可逆的,随着药物剂量的调整或对症治疗可以减轻或消除副作用。临床上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口干、便秘等抗胆碱能症状,其次为肌肉张力增高、震颤等锥体外系反应,但对症治疗都会好转或消失。因此,选择正规医院和专科医生进行指导治疗,如恰当地选择新型抗精神病药可避免许多副作用,增加病人治疗的依从性。 关于药物维持治疗: 1、降低复发率和再住院率 复发的早期症状有: (1)障碍,病人主要表现为入睡困难,睡眠不深、易醒、多梦、早醒等。 (2)绪变化,情绪不稳定、烦躁不安,容易发脾气、无故紧张担心、情绪低落等。 (3)楞发呆、言语增多或减少、反应迟钝、活动减少、不爱理人、生活懒散、工作效率减退等。 (4)头昏、疲乏无力、食欲减退、消瘦等。 (5)精神症状重新出现:如偶尔出现幻听或敏感、多疑,病人自己可以觉察到这些不正常的现象。 (6)来能主动服药,突然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服药。 2、维持用药的时间: 首次发作2--3年,复发者3——5年 3、终生服药的一般标准: 病程持续5年以上未治愈,复发次数>3次;虽然说复发三次以上就要终生服药,但是终生服药也没有严格的标准,在患者定期复诊时,由医生酌情而定。 4、维持用药的剂量: 因人而异,病情稳定的时间越长,维持剂量越小。 有的患者可能会说,我一直坚持服药,怎么还复发呢,据国内报导,停药4周,复发的可能性为25%,停药半年,复发的可能性为51—75%,停药1年,复发的可能性为73—95。4%。国外也有报导,不维持治疗的,复发率为65%,维持治疗的,复发率仅为30%,也就是说用药维持与不用药巩固的复发率至少有2倍的差异。 总结: 1、精神分裂症需要完成“三期”的治疗,才能取得疗效,并且巩固疗效,防止复发。 (1)急性期:8-10周,需服药2-3个月,任何抗精神病药物的显效都不会象解热止痛药那样迅速,一般需要数天数周才能显效,只有坚持下去才能取得最终疗效。这一阶段是整个治疗的基础,一定要遵从医生的医嘱,坚持按时足量服药,否则难以彻底消除症状。 (2)巩固期:服药6个月。经过3个月左右急性期的治疗主要症状基本会得到控制,有的患者就认为不用服药了,而实际上,精神分裂症的复发多在急性期后6个月左右,因此药物治疗必须跨过这一阶段,如果这一阶段随意减药或停药,治疗会前功尽弃。 (3)维持期:至少服药3-5年,就象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一样,精神分裂症也如此,就是因为精神分裂症很容易复发,无论你感觉多好,都要坚持服药3-5年。 2、药物治疗的意义 (1)、控制急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和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病人的紊乱性症状。 (2)、用于长期住院精神分裂症病人活动症状的维持治疗。 (3)、预防或延缓慢性精神分裂症复发的维持治疗。 (4)、认知损害是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症状,也是阻碍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和职业康复的重要因素。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奥氮平、利醅酮等在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所有认知功能上特别是在学习和处理速度方面效果明显。 (5)、生活质量是衡量精神病康复的一个水平。总体讲,生活质量就是个体主观上感到满意和良好,包括居住条件,安全感和就业等。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抗精神病药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副作用却越来越小,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影响也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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